貴州黔東南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華社貴陽6月27日電(記者劉智強)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監委日前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黎平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滔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禮金禮品,包括11.6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13瓶飛天茅臺酒、14條名貴香煙。黃滔于2020年1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貴州洛貫經濟開發區(位于黔東南州從江縣境內)經濟發展與統計局原局長王亞林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禮品禮金共3.43萬元,其中現金2.5萬元(交單位使用0.3萬元),禮品折價0.93萬元。王亞林于2019年12月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2017年1月臺江縣工信局以貴州臺江太陽紅苗族工藝品有限公司名義套取項目資金12.99萬元給單位職工違規發放津補貼。時任縣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的汪楊松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0月,汪楊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全部收繳。
鎮遠縣政府正鄉長級干部袁尚高,2019年9月30日向縣紀委報備女兒結婚酒席20桌,10月23日袁尚高在自建房中為女兒操辦婚宴酒席,當天實際在家酒席桌數38桌,后因酒席桌數不夠,袁尚高還安排部分參加婚宴的賓客到餐館就餐。袁尚高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操辦酒席的有關規定,為女兒大操大辦婚宴酒席,在干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袁尚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