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遏制偷拍泛濫 政協委員建議加大刑罰力度保護公民隱私
中新網北京5月26日電 (記者 韓章云)近年來,民眾在酒店、衛生間、試衣間等場所發現針孔攝像頭案件頻發,引發大眾對個人隱私保護的擔憂。對此,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河南省委專職副主委花亞偉建議,遏制偷拍行為,需對偷拍者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同時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針孔攝像頭及竊聽、偷拍行為。
花亞偉認為,偷拍現象頻發,一方面是管理不嚴,導致針孔攝像頭很容易得到。
調查發現,針孔攝像頭的生產技術門檻不高,價格不貴,在部分網絡商城和實體店中都能買到,不少商家還提供改裝服務,將針孔攝像頭裝到如手機充電插頭、路由器、鐘表等多種日常用品上。在某電商平臺上檢索,發現有幾十至幾百的“針孔攝像頭”“微型攝像頭”,最高月銷上萬。
而另一方面,花亞偉認為,我國法律對偷拍行為處罰較輕,違法成本偏低。
我國刑法中有四條罪名與偷拍相關,但在實踐中調查取證存在較大困難,很難認定和處罰。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目前大多數偷拍案件都是按照此款予以治安處罰。對偷拍等嚴重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在刑罰處罰中缺位已成為我國刑法一大漏洞。”花亞偉表示,從社會危害程度上來看,偷拍個人裸體甚至性愛場面對個人和社會的危害遠超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對嚴重的偷拍、偷窺、偷聽行為卻沒有列入刑法,不構成犯罪。
對此,花亞偉建議從完善立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針孔攝像頭及竊聽、偷拍行為,明確酒店、賓館及公共廁所等管理者的主體責任等方面著手,以遏制偷拍等違法行為高發,切實保護公民個人隱私,還公眾以安全感。
“建議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罪:使用竊聽、偷拍、偷窺等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隱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花亞偉認為,可將此款罪設置為行為犯,有此行為即構成犯罪,有助于降低成罪門檻,增強震懾力;并將有嚴重危害后果的設置為結果加重犯,體現罪刑相適應。
同時,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非法生產、銷售針孔攝像頭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罰款一批,刑事處罰一批,從源頭上制止針孔攝像頭泛濫的局面。
此外,花亞偉建議,應明確酒店、賓館及公共廁所等管理者的主體責任。“酒店賓館經營者負有保障客人安全、維護客人隱私的義務,要進一步明確酒店、賓館和公共廁所等公共空間管理者的主體責任,對出現違法設置竊聽竊照裝置的管理者予以相應行政處罰,并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督促其提高責任意識。”(完)